各年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西南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年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对246名同学的申请予以认定。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5日-10月27日(三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文字材料的形式提出,将材料(一份)报送至敬业楼6030办公室。
经济法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