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讲人王全兴

合影
10月22日晚,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我国民法典背景下劳动法与民法之关系的再思考”讲座在我校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主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熊晖副教授主持,同时出席本次讲座的有经济法学院的胡大武教授、胡川宁副教授、战东升副教授、杨雅云博士。
本次讲座,王全兴教授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了论述,一、前言:背景与问题;二、“两法”关系依托背景的中西比较;三、“两法”关系的法理解读;四、“两法”关系的立法思考;五、“两法”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讲座伊始,王全兴教授指出,《民法典》编纂的背景是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整个进程,在这个背景下,劳动法与民法之关系的问题本质上是劳动法和民法在保护劳动者这个主题下如何分工合作的问题。针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研究,王全兴教授立足于四个不同的视角分别阐述,即比较法视角、法学理论视角、立法视角、法律适用视角。立足于比较法视角,王全兴教授对“两法”关系依托背景进行了中西比较。我国由计划经济改革到市场经济,且现在处于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同时存在的阶段,这是我国特有的、与西方不同的时代背景。也因此,我国社会化滞后于私法化,最终表现为劳动法与民法对劳动者保护的分工脱节、合作不足。
立足于法学理论视角,王全兴教授介绍了私法社会化理论,对“两法”关系即私法与社会法的关系进行了解读。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关系法的私法社会化,是有限私法自治和社会本位的结合,且有限私法自治是手段,社会本位是目标。王全兴教授认为私法社会化理论可以检视我国“两法”关系的问题,明确我国“两法”关系的方向,且我国现阶段已具备私法社会化理论赖以作用的条件,可以接受私法社会化理论,但是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性,未必完全遵循私法社会化理论。紧接着,立足于立法视角,王全兴教授提出“两法”应当相向推进,填补保护盲区,通过单项立法和特别法进行分类保护。最后,立足于法律适用视角,王全兴教授讲述了“两法”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劳动立法落后于民法立法,因此加大了补充适用民法的需求,但也加重了补充适用民法的风险。
王全兴教授结束发言后,与会嘉宾和参会同学纷纷发表感想,就自己的问题与王全兴教授交流互动,最后王全兴教授的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参会人员表示王全兴教授的阐述条理清晰,收获颇丰,向王全兴教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