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讲人黎建飞教授

合影
2021年10月15日晚,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社会法教学与研究中的十大关系”讲座在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黎建飞老师担任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主持,同时出席本次讲座的有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左菁副教授、杨雅云博士。
讲座过程中,黎建飞教授围绕社会法教学与研究中的十大关系,即看书学习与文本超越、专业学习与跨界涉猎、只为一职与为求一职、研究收获与成果发表、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学术传承与学术追新、参考书目与论文选题、论文形式与论文创新、学术讲座与学术会议、专业人员与出租司机,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历,跟大家分享了一些在社会法研究和学习的过程中的经验。
就看书学习与文本超越这一关系,黎建飞教授指出,学习方法是个性化的,每个人的学习方法都带有自己的特性,在社会法研究和学习过程中,没有唯一不变的研究和学习方法,应注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方法。同时,基于法学这门学科的特性,在社会法学习研究过程中,还应广泛阅读,注重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积累。只有通过广泛阅读,才能充实自身的知识储备,最后写出好文章,好论文。
就专业学习与跨界涉猎这一关系,黎建飞教授表示,专业知识的学习是整个学习和研究的基础,应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同时,他也指出,专业学习是有限的,当我们自身的研究和学习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后,应注重对跨界知识的涉猎。以社会法的研究和学习为例,除对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相关的教材及书目进行研读外,还应阅读一些其他领域的书籍,如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方面的文献,以及一些历史、哲学书籍。适度扩展自己的阅读面,是进行进行研究和学习的重要能力。
就课堂学习和课外学习这一关系,黎建飞教授认为,课堂上的学习应全神贯注,也是为专业知识的学习打好基础。同时也应适当参加一些课堂外的法学实践活动。通过参加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才能对自己的实践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选择有一个清楚的认知。
在其他几大关系的论述中,黎建飞教授从自身经历出发,谈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比如,在只为一职与为求一职关系中,他指出,研究生应以培养自己独立的科研能力为目标;就学术传承与学术追新这一关系,他提到,在学术追新的过程中,应积极思考所研究的新东西与所学知识是否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即是否具有研究的价值。
主讲人演讲结束后,到场嘉宾与参会同学就讲座主题与黎建飞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本次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同学们表示黎建飞教授通过叙事性的讲述,给大家教授了很多宝贵的研究和学习经验,收益匪浅,并向黎建飞教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