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科室设置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党建工作
    组织机构 党建动态 创先争优 党员发展 全国高校党建标杆院系专题
  • 师资队伍
    建设情况概述 专任教师个人简介
  • 教学工作
    本科教学 研究生教学
  • 科研与学科建设
    学科概况 科研活动 科研成果 科研基地 学术刊物
  • 学生工作
    团学活动 日常管理 实习就业
  • 中外合作办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逻辑建构与改革设想”讲座成功举行

    作者:彭若兰

主讲人王天玉

合影

  2021年10月16日晚,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逻辑建构与改革设想”讲座在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老师担任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满奎副教授主持,同时出席本次讲座的有来自校外的辽宁大学法学院汤闳淼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艾琳副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杨复卫副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孟现玉讲师、衡水市劳动仲裁院院长田彪、重庆市德衡律师事务所徐增鹏律师,以及来自校内经济法学院的熊晖副教授、左菁副教授、胡川宁副教授、战东升副教授、李俊杰讲师。

  本次讲座,王天玉老师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脉络;二、统账结合模式中的私有化因素;三、个人账户的私权悖论;四、社会养老保险的法理;五、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逻辑;六、薪点制方案的构想。

  讲座伊始,王天玉老师以时间为线索,梳理了自建国以来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脉络,同时指出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私有化因素是促使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半社会保障半雇主义务”模式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发展的重要原因。随后,王天玉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世界上养老三支柱改革的典型:瑞典和智利,并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与之进行了比较。

  在个人账户的私权悖论板块,王天玉老师以退休金和养老金为例提出,当前对养老三支柱的公私划分存在模糊不清的认识。他认为,退休金实际上强制个人储蓄的结果,以退休为行使财产权的要件,而养老金是基于请求权从社会统筹部分获得,二者区分在于养老金具有公的性质而退休金具有私的性质。

  在谈到社会养老保险的法理时,王天玉老师表示,首先要明确保险原理在于社会共同体内分散风险,代际契约的本质在于总体对价性的共济。此外,需明晰基本养老保险应然的法理关系结构和基本养老保险在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法理关系结构。

  针对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逻辑,王天玉老师指出,各项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总体上可分为坚持“统账结合”与主张“统账分离”,但是需明确“统账分离”的私有化方向是不可行的。他提出,可以考虑在统账结合模式下改革个人账户,某个人职业过程中的缴费实际上是对社会共同体的贡献,基于此,可以将个人账户即个人强制储蓄过渡到个人保费,在具体计算时,以抽象的社会贡献值为标准。由此,王天玉老师提出了一项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方案:薪点制。他认为,薪点是指,在全国统筹的设想下,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除以全国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记载的是各年度累加的薪点总数。通过薪点制来解决统账结合模式下个人账户的改革问题。具体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构想中,养老金即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申领系数以及社保基金现值的乘积。

  王天玉老师发言结束后,到场嘉宾与参会同学也就讲座主题与其做了互动交流。与会人员学术探讨的热情无限,最后,王天玉老师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结束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逻辑建构与改革设想”主题讲座,并勉励参会同学们多研习相关问题,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学科概况
科研活动
科研成果
科研基地
学术刊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301号  邮编:401120

版权所有: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Copyright 2010-2020 www.swupl.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