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西政校发〔2011〕323号)以及《西南政法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西政委发﹝2008〕9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
硕士研究生请在9月5日之前完成以下事项:
1、缴清所有学费
2、查看课程学分是否修满完成。
3、全日制硕士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实习报告并请导师审核。(在职和同等学力不需要)
二、同等学力申请人员还需完成事项:
1、于9月8日之前提交下列材料到敬业楼6007办公室审核: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最后学历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课程考试成绩(请按照模板填写,模板地址:http://yjsy.swupl.edu.cn/ggtz/250563.html,附件2),同时将课程考试成绩电子版发送至:melodyswupl66@126.com
2、学院初审通过人员于9月1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复审(敬业楼4013办公室).
3、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9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1.swupl.edu.cn/xzmis/login.jsp)注册并提交学位申请。
三、学位申请的提交
所有学位申请者请在9月11日之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1.swupl.edu.cn/xzmis/login.jsp)提交学位申请并请导师审核。
四、学位论文检测
申请者务必于9月13日--9月16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检测申请并上传论文,9月16日晚上24点系统将关闭无法上传论文,超过初检截止时间的不再接受初检申请,导致无法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后果,由研究生自行承担。注意:提交初检申请后及时请导师审核,否则无法上传论文。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一经上传,不得更换。该定稿作为学位论文抽检的最终版本,为包含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在内(学科有特殊要求除外)的全部文稿。具体格式请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凡因上传错误导致学位论文检测不通过或抽检不合格等后果,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申请复检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复检申请并由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学位论文。上传复检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超过复检截止时间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检测时间为12月3日。
注意事项:1、上传的论文包括:封面、封一、封二、目录、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全部内容;2、包括word和PDF两个版本,在上传word版本的同时,务必再转换一个PDF版本。word和PDF两个版本都要上传;3、文件名称后缀一定要为docx,否则系统无法正常进行检测。
五、论文等材料的提交
请于9月26日之前提交论文至敬业楼6007办公室,学历硕士研究生提交11本学位论文(其中2本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等信息)、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者提交12本学位论文(其中3本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等信息);提交论文的同时提交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在职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者无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只需要提交学位申请书(2份,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申请书和登记表请完善导师等相关签字后提交。
六、论文评阅和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否则,视为评阅未通过,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已参加答辩的,答辩成绩无效。学位论文答辩必须由所在学科统一组织和安排,导师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所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否则,答辩成绩无效。院组织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答辩时间,但最晚不得迟于2018年12月1日。
七、所有学位申请人员上传至管理系统的照片将作为今后学位授予照片信息上报的依据,其版本需与学位证书张贴照片一致。提交论文的同时请一并提交2张(2寸)照片,提交的纸质照片务必与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一致。
请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点完成相关程序,超过时间导致无法授位等后果,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18年9月3日